好人,深圳撑你!

南都漫画:邝飚

“深圳好人法”成了网络热词。8月1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》实施,这是全国首个旨在保护“活雷锋”的专门立法,其核心条文不足700字,明确规定“诬告陷害救助人将担责”,鼓励公民勇敢做好事的用意明显,被网友称为“好人法”,赞其“微规定,开先河,保义举”。“好人法”的起草者———深圳市法制研究所所长周成新穷尽所学为“好人有后顾之忧”的社会问题求解。

好人成了稀缺品?

2006年11月,南京青年彭宇扶起一位跌倒的老太,并将其送到医院,但老太事后指认彭宇是肇事者,并将之告到了法院,索赔13.6万元。南京法官在一审判决中根据“日常生活经验”判彭宇赔四成。这就是轰动一时的“彭宇案”,被普遍认为是“道德滑坡”的“标志性事件”。2009年8月,“彭宇案第二”出现。天津车主许云鹤搀扶一位倒在他车前的老太,随后被告上法庭,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当地法官判“肇事者”赔钱。

“好人难当”的恐慌瓦解了社会的互信。2011年9月,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摔倒,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,1小时后,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。一个月后,震动全国的“小悦悦事件”爆发。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相继被两车碾轧,7分钟内,18名路人路过,但全都视而不见,漠然而去,最后,还是一名拾荒老人上前施以援手。

此后,官方与媒体联手掀起一场舆论风暴,一边猛烈谴责见死不救的行为,一边大力宣扬各种好人好事,尤其是见义勇为的好事。“托举哥”周冲即在此时走进公众视野。2012年6月,他徒手爬上了3楼防盗窗,将一名悬挂4楼阳台女童托举了10余分钟。他随后获得了英雄般的礼遇,当地政府更是出面为其引荐工作。对此,周冲一直很不好意思:“我觉得这也不算帮了一个很大的忙。”

一名立法者的思考与努力

2010年,周成新无意间看到一位留美博士的文章,题目叫做《美国为啥“雷锋”多》,文中提到欧美法系里的《好撒玛利亚人法》(G oodSam aritanlaw s),并认为这部法律支撑了美国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。该法是关于在紧急状态下,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,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免除责任的法律条文。

“为什么不在深圳立一部‘好撒玛利亚人法’呢?”周成新当时就萌发了这个想法,在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后,周将之付诸行动。他从2011年5月起着手拟定条例草案,在先后修改了十几个版本。最终的定稿着重“为好心人撑腰”,并给“不当索赔”设置不少障碍。

周成新说,其间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见,认为“好人法”过多强调救助人权益,而忽视了被救助人。但周成新坚持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。他认为,如果被救助人认为他遭受的伤害是救助人造成,要索赔,应当提供证据证明,要是证明不了,被告就不必赔偿。

“要让那些有心做好事的好人吃一颗定心丸。”周成新说,他希望法规出台后,能产生几个成功保护救助人的案例,“在社会上会产生良好的影响,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。”

尽管周成新也承认,仅靠一部法规,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但令人欣喜的是,深圳传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:好人,法律撑你。


来源:南方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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